道路貨物資料系統已全面實施
道路貨物資料系統已全面實施,所有業界人士必須透過香港海關的「道路貨物資料系統」為進出口的陸路貨物進行申報,否則就會觸犯法例,詳情...
道路貨物資料系統已全面實施
道路貨物資料系統已全面實施
2011年11月17日
「道路貨物資料系統」將於2011年11月17日全面實施。法例規定,付運人或代理人必須預先申報陸路貨物資料,然後把系統發出的海關貨物編號交給貨車司機;司機須在過關前,申報海關貨物編號及車牌,否則就會觸犯法例。
詳情請按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