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以上計算只供參考,並不包括「商貿易」服務收費。可先聯絡「商貿易」計算總報關費用。 2只適用於計算政府進/出口貨品報關費及製衣業訓諫徵款。 3由二○一八年八月一日起,每張進出口報關單的報關政府費用上限訂為二百元。上限適用於二○一八年八月一日或之後進口、出口或轉口香港的物品。詳情可致電 「商貿易」客戶服務熱線 8201-0082。 4已包括政府逾期報關罰款。
當閣下遞交報關表格時,請連同所需費用(包括政府收費及「商貿易」服務收費),總費用以正式處理為準。未能繳付足夠金額的報關表格將不被處理。多繳款項,亦不會被退還。
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