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艙單服務
作為香港政府指定電子貿易服務供應商,「商貿易」再次打破市場壟斷的局面,於2006年4月11日再次獲政府委聘為電子艙單服務供應商。航空、鐵路、遠洋及內河貨物的電子艙單服務,將於不同階段推出。
自2004年7月起,航空及鐵路貨物已必須使用電子艙單服務﹔而遠洋及內河貨物,亦將於2006年6月16日起,必須使用電子方式提交。
服務優勢
關於全面以電子方式提交遠洋及內河貨物艙單的最新詳情,請參閱政府網頁http://www.info.gov.hk/cib/chtml/pdf/gets/eman_carriers4_c.pdf